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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者健康專訊

第32期

健康播放室

家人有沉溺行為怎麼辦?

何謂沉溺行為?

沉溺行為泛指一些行為,明知已造成嚴重不良後果,例如健康、家庭、工作或經濟受損,當事人仍不能停止,甚至日益沉迷其中,而當嘗試減少或停止該行為時,更會出現不安、焦慮等吊癮徵狀。常見的沉溺行為有酗酒、濫藥,也可以包括病態賭博、消費成癮(購物狂)、網絡成癮或性成癮等。

幫忙善後 變相支持

不少長者雖然深受家人的沉溺行為困擾,但為免家醜外傳,往往情願啞忍不求助。部份長者過分呵護家人,還會替沉溺者向其他家人辯解掩飾,或暗地給予金錢資助,結果賠上了其他家人對自己的信任。這種做法可能是出於愛,但由於沒對症下藥,反而令問題加劇。因為縱容、掩護或幫忙還債等,往往令沉溺者不用承擔自己種下的惡果。既然毋須負責善後,沉溺者更可無後顧之憂地繼續放縱自己。長者必須明白,不正確的好意相助其實是姑息,會變相阻礙了沉溺者及早醒覺。

共謀對策 對症下藥

長者宜與家人商量,立場一致地處理。明確表示不支持沉溺行為,停止無條件地協助沉溺者善後,在適當時間讓沉溺者承受惡果,以加強改過自身的決心。與此同時,亦須與沉溺者保持溝通,好言相勸,鼓勵沉溺者正視問題,尋求專業協助,及早接受有效治療。如涉及錢債,切忌以自己名義或物業作借貸或抵押;若人身安全受威脅,應立刻報警求助。

接受支援 自穩陣腳?

若沉溺者拒絕合作,長者宜自行求助,例如為成癮問題而設的社會福利機構,他們可為受影響的家人提供輔導,部份亦設有緊急經濟援助或住宿服務。沉溺行為的形成並非一朝一夕,故難預期沉溺者馬上改變,長者可考慮參加互助小組,認識其他同樣因家人有沉溺行為而求助的同路人,彼此扶持,互相學習最佳處理心得。